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

[備份] 【公開罵人】請別躺在我的肩膀上

本文轉貼自彭喜埶個人Facebook,寫於 2011年3月14日 3:54。

(本文將張貼至事件結束為止)

我的包裝作品再度遭仿,這次牽涉到專利層面。

自四年前開始,我持續以回收木屑為材料的密集板(中密度纖維板/以下簡稱 MDF)設計包裝,並在四年間不斷改進用料、製程與設計,為每一個使用到 MDF 的作品提升品質。我的作品中,郭家莊、阿蠻旺來酥、魚池農會日月潭紅茶與趣遊碗,目前都還使用著這些成果;我用申請新型專利的方式宣告這個設計成果,並以此保障客戶與自身的權益。


第一代阿蠻旺來酥包裝


為了將 MDF 用得淋漓盡致,我真的很努力。

在切割技術方面,我首創將傳統刀模軋型改為CNC銑削製程,精密度提高了20倍。在環保方面,以趣遊碗包裝為例,材料使用率比軋型提升了24.4%,並遍尋進口商,要求甲醛含量符合E1級標準。在表面加工方面,從網印改為電烙印,油墨減量100%。此外還有專利保護範圍的彈性片搭配提繩、堆疊對位穴等機構的創新設計。趣遊碗的放大鏡還把凸透鏡片埋進了MDF中,曾有出版商為了配合新書發行,指定採購這只放大鏡。

腦力、時間、金錢的投資自然不在話下,光是切割測試,從各式刀模刀片選用、單次多次軋型、各式雷射、水刀到CNC,花了半年時間才將精密度與部件邊緣割手的銳邊問題解決。我很清楚這是開發的過程,是創新的代價;很開心 MDF 系列包裝為客戶帶來行銷效益,也獲得了經濟部優良產品設計、環保署綠色包裝設計、世界包裝之星與 iF 的肯定。

我曾在臉書上說過「創意是舊經驗的新組合,設計師經常在做的事就是『重混』」。不可避免地,我們在修習設計之道的過程中,會不知不覺收集了許多別人的創意;拿了別人的創意來用,就要貢獻自己的創意,這對身為一個肩負文明進步責任的設計師而言,是義務。所以,在發表的文章與演講中,我也從不藏私;對於作品遭到各種程度的模仿,我會以「就算不是巨人,也該讓人踩踩肩膀」來勉勵一下自己。

我申請專利的原則,就是我認為已經提出了一個獨創、有進步性的解決方案。MDF 系列作品始於環保材料的應用,在陸續解決了結構、成型、精密度、表面加工、組裝、堆疊、內容物固定、運送與環保性諸多問題之後,總成為一個新型專利的里程碑;我希望同業能夠超越這個里程碑,但在此之前,請允許我在專利法的保障之下,回收我所投資的成本。

一年多前我發現有家專業包裝設計公司,在官網放上了跟阿蠻旺來酥結構相同的盒子照片,歸在「專業木盒開發」類下。藉著幫去年OTOP設計大賞作品《祈福》設計木盒的機會,我請這家公司報價並曾在電話中提醒,不該將這個設計當成他們的開發成果;這網頁目前不但還在(註:已於發文同日取下),去年十月,這家公司還發表了某農會的禮盒,用的也是相同的 MDF 盒設計。

我向農會訂購了禮盒,打開包裹,不必摸,一眼就看出割手銳邊,提起來還一邊掉木屑;兩層木盒之間沒有對位穴,靠袖套收攏但對不齊;側邊網印,還加了金色尼龍繩;上層木盒內又有紙盒內包裝,同場加映我另一個作品《金漢柿餅》的繩結收攏包袱設計。若將包裝袖套與視覺傳達的部份忽略不看,就像四年前出現在我工作桌上的測試白樣,但,我的白樣絕不會如此過度包裝。


某農會禮盒包裝


我要公開批評這件作品是「東施效顰」,這家專業包裝設計公司是「不學無術」。因為貴公司在設計過程中,不但沒有理解我公開發表的文章或演講中強調「環保」的初衷,沒有研究專利公報內容,沒有提出比我的設計更優秀的創意,更沒有盡到讓文明進步的責任;更何況,無視我提出的警告,在公開宣稱別人的設計是自己的開發成果之後,還以此提供設計服務牟利?

我曾為這家專業包裝設計公司設想:是不是客戶逼你照抄?不,在接案之前,貴公司就當這是自己的開發成果。是不是貴公司設計師搞不懂著作權與專利法?不,這個禮盒發表之前我就告訴過貴公司不可以這樣。是不是英雄所見略同?不,連關鍵尺寸都幾乎一模一樣。各位朋友,我還漏了什麼可能性嗎?

請不要逼我寄出律師函,我也不可能在這裡罵罵就算了;如果這篇文章不能解決問題,我會繼續對不起我的客戶、我的戶頭還有我的設計良心。請準備好授權金與和解金,親自到工作室來找我,那是貴公司必須投資在「尊重創作」上的代價。

這一次,我不會睜一隻閉一隻眼了,因為你根本是躺在我的肩膀上!


彭喜埶


【後記】

  • 本文旨在說明立場,故暫隱該公司名稱,亦將該禮盒影像馬賽克處理。
  • 本文發表同時張貼連結於該公司粉絲專頁,留言:請回應,謝謝。
  • 本人於 3月14日13:40 接到該公司自稱林經理(後改稱執行長)來電口頭道歉,並表示將商品下架之意願。
  • 本人於電話中表示:一、本文已清楚說明本人立場,接受口頭道歉並不代表放棄主張個人權益。二、本事件應以支付授權金與和解金方式解決。考量農會為農民團體,商品毋需下架,本人收取新台幣 1 元象徵性授權金;和解金為新台幣 999,999 元整,由該公司支付。
  • 林執行長表示,將請示高層後回覆。
  • 於 3月14日14:30 起,該公司陸續取下相關網頁內容。

➊ 官網 ➋ 印刷部 ➌ 部落格內容已取下,➍ 為該公司參加某票選活動創意案例介紹

  • 由於已收到初步回應,本人於 3月14日16:40 刪除於該公司粉絲專頁之貼文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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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張貼至事件結束為止,已刪除。



首先感謝每一位朋友的相挺!

當初寫這篇文章的用意,就好比在高速公路上對逼近自己的車按喇叭,雖然經過了一陣蛇行,心不在焉的駕駛總算驚醒了。該公司不但不需要付出100萬,還學習到了價值100萬的經驗,包括對他人創意應有的尊重、著作權與專利的基本常識。

本事件已經在文章發表後第五天落幕,在此感謝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對本事件主動的關心,並以波酷網這篇「不要『睏』在巨人的肩膀上」為落幕曲。


喜埶




以下節錄自 3月17日 12:31 發表於該公司 facebook 網誌,同時張貼於本人大頭貼相簿之聲明,當天晚間兩處聲明皆已取下。



尊重智慧財產權 期許此事件為中華民國100年設計年立下標竿





...前略


事情經過,在此做一個說明,期待此事件能給身在設計界及即將踏入設計界的學子們做為警愓,不要和我們犯同樣的錯誤。

失誤一、
3年前我們仍接單生產包裝,有客戶提供此木盒訂製少量送禮用的盒子,我們未有警覺智慧財產權的問題。

失誤二、
98年11月◎◎承接一個包裝設計專案,因市面上已有看到類似此MDF組合木盒運用在公版盒上,誤以為此為一般盒型,而在設計時選擇作為禮盒重要元素之一。

失誤三、
99年5月間彭老師有八八風災木盒要推,來電希望我們能協助,但因人力不足,只好放棄與彭老師結緣的機會,彭老師電話中提及我們有東西作仿他的作品,當時並未追問是那個作品,這是更大的錯。也在此時才知彭老師是誰及他的豐功偉績。

我們是鄉下孩子,有著鄉下人的良善及對自身榮譽的堅持,面對此次事件,我們勇於面對。

我們選擇公開,因為這100萬是我們繳的學費,希望這個學費也能讓其他人能免於付出這麼慘痛的代價。

雖然我們在經濟上並不寬裕,但有錯我們就要負責任。

即便是無心之過,社會不是校園,沒有人有原諒你的必要。

創意是無價的,我希望大家專重設計師的血汗,因為每個作品都像自己的孩子般,希望小孩受人喜愛,如果小孩被偷了,那是多麼傷心。

彭老師的創作每一件都可看出他的用心良苦,在包裝材料的創新運用與環保包裝上的努力,對台灣設計界都造成一股新思惟,令人推崇。

藉由此次我們誤用彭老師作品的事件,使◎◎損失新台幣100萬元,但相對於這些損失,我們更重視商譽及信用。適今台灣100年為設計年,我們將更小心保護客戶的權益,重整脚步,浴火鳯凰,我們會是全新的◎◎。

最後 希望大家為日本世紀大災難能多盡一點心。

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
執行長 ◎◎◎暨全體◎◎團隊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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